(一)使用司法狀紙,繕寫支付命令聲請狀。
(二)聲請狀內應表明下列事項:
1.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
2.請求的標的及數量。
3.請求的原因及事實及證據。
4.表明請求發給支付命令。
5.法院(應向債務人住所地、法人主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聲請)。
(三)應依據債務人人數附具聲請狀繕本。
(四)每件應繳聲請費新臺幣$500元。
SLY馨琳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債權人透過法院的公權力,來向債務人討債。
SLY馨琳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債權原則上可以不必經過債務人的同意而移轉。
(民法 第二百九十四條:債權之讓與性)
SLY馨琳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聲請書應記載下列事項:
1.向法院遞交選任遺管人聲請書(可至法院下載範本)。
2.等候法院開庭通知或待法院裁定。
3.待收到法院之公示催告裁定後,於法院指定日期或期間將裁定內容
全部登報。並將登載之報紙等檢送1份至法院。
4.聲請人未依指定日期或期間登報,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5.到院繳交聲請費用新台幣1000元。
SLY馨琳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公司因各種事由而解散時,應進行公司清算
公司清算應由清算人於就任後15日內,
向法院(民事庭)聲報。
SLY馨琳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繼承了一屁股債,無力償還嗎?
今天要介紹的就是「限定繼承」
而限定繼承所指的就是,
繼承人只從繼承的財產來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
如有不足,繼承人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償還,
反之,如繼承財產有剩餘則歸繼承人所有。
SLY馨琳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辦理夫妻財產制,分為兩種制度
「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
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
選擇其一為其夫妻財產制。
SLY馨琳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請至地方法院服務台購買
『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聲請書及附件。
2.填寫完成後至法院收費處繳交相關費用。
3.至夫妻戶籍地之管轄法院收發室送件。
4.待接獲法院通知書,大約需一周時間。
5.夫妻一同攜帶法院通知書、身分證及印鑑章至法院辦理。
6.法院會刊登於司法院公報上,並要求夫妻登報聲明。
SLY馨琳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法院公文一般會採用掛號方式,
讓當事人親自簽收,達到公文送達效力。
但如當事人失聯或找不到人,
也可利用登報公告的方式代替郵寄送達,
法律上稱之為「公示送達」。
此種公告,依法須登載於報紙上。
SLY馨琳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